广州职工医保二次报销哪些费用
广州职工医保二次报销
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发生的医疗费用,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年度累计支付超过最高支付限额后,由职工重大疾病医疗补助基金按下列标准支付:
(一)住院、门诊特定项目基本医疗费用,由职工重大疾病医疗补助基金按95%的标准支付;
(二)门诊指定慢性病、普通门诊基本医疗费用,由职工重大疾病医疗补助基金按照相应规定的标准支付;
(三)其他符合国家、省、广州市规定的费用。
在一个职工医保年度内,职工重大疾病医疗补助基金累计支付参保人员就医医疗费用的最高限额为上年度广州市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3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