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公积金异地转移办理指南

  住房公积金异地转入

  一、办理条件

  已在我市设立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稳定缴存半年以上的职工,申请将原在外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移到我市继续缴存的。

  二、受理地点

  1.主城区: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办事处

  (1)渝中办事处(渝中区);

  (2)九龙坡办事处(九龙坡区、大渡口区、高新区);

  (3)江北办事处(江北区);

  (4)渝北办事处(渝北区、两江新区);

  (5)沙坪坝办事处(沙坪坝区、北碚区);

  (6)南岸办事处(南岸区、巴南区);

  2.远郊区县: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区县分中心。

  三、办结时限

  6-10个工作日。

  住房公积金个人帐户异地转出

  办理程序:

  1.职工向转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由转入地中心通过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向我中心发起转移申请。

  2.我中心收到对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过异地转移接续平台提交的转移申请后,将转出款项直接汇(划)至转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定银行账户。

  3.转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收到转移款项后,将转移款项计入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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