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电动车限行范围

  福州电动车限行范围

  1、超标准和未注册登记电动自行车全天24小时禁止在鼓楼、台江、晋安、仓山和马尾行政辖区范围内所有道路通行;

  2、蓝色号牌电动自行车禁止在下列区域范围内通行:

  ①三环路(含)以内道路,

  ②马尾区罗星街道、马尾镇,

  ③市人民政府划定的其他区域或者路段;

  3、在其他县(市)区登记报牌的电动自行车不得在五城区内通行。

  4、非机动车全天24小时禁止在二环路沿线高架桥和南二环路、三环路、螺洲大桥、绕城高速公路开放段、机场高速连接线开放段、秀宅高速公路连接线的主路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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