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公租房有房子能申请吗?
绵阳公租房有房子能申请吗?
不能,要满足无自有住房(出售私有住房满两年(含两年)以上)和建房用地,未租住公有住房。
拓展:《绵阳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实施细则》
第四章 价格管理
第二十二条 经济适用住房价格实行政府定价和最高限价。确定经济适用住房的价格应以保本微利为原则,由价格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房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在项目招标前测算。各县(市)经济适用住房最高限价由各县(市)价格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房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拟定,报市物价局、市房管局审批后公布执行(绵阳城区、江油市、三台县由省级部门审批)。经济适用住房的销售基准价格在综合考虑建设管理成本和利润的基础上确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实施的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利润率不得超过3%。市、县(市)人民政府直接组织实施的经济适用住房只能按成本价格销售,不得有利润。
经济适用住房的销售基准价格确定后应当向社会公示。
第二十三条 经济适用住房应当明码标价。销售价格不得高于基准价格及上浮幅度,不得在标价之外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确定后应向社会公布,价格行政主管部门应依法进行监督管理。
第二十四条 价格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成本监督、全面掌握经济适用住房成本及利润变动情况,确保经济适用住房做到质价相符。
第二十五条 经济适用住房实行收费卡制度,各有关部门收取费用时,必须填写物价管理部门核发的交费登记卡。任何单位不得以押金、保证金名义,变相向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单位收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