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公租房有工商登记能申请吗?

  绵阳公租房有工商登记能申请吗?

  不能,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名下有工商注册登记,且注册资金10万元以上的不能申请绵阳公租房。

  拓展:《绵阳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实施细则》

  第五章 准入和退出管理

  第二十六条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应建立严格的准入和退出机制。经济适用住房由市、县(市)人民政府按限定的价格,统一组织向符合购房条件的低收入家庭出售。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实行申请、审核、公示和轮候制度。绵阳城区和县(市)人民政府应

  当制定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核、公示和轮候的具体办法,并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七条 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当同

  时符合下列条件:

  ㈠有两个(含两个)以上家庭成员拥有本市城区范围内常住城镇户口三年以上(单身未婚青年购买经济适用房需年满28周岁(含28周岁)以上)。

  ㈡ 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市)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

  ㈢ 家庭收入符合市、县(市)人民政府确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

  经济适用房供应对象的家庭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由市、县(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商品住房价格、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居住水平和家庭人口结构等因素确定,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

  第二十八条 申请家庭成员之间应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包括申请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等。但申请家庭成员中已享受经济适用住房政策或已作为其他家庭的成员参与经济适用住房申请的人员,不得再次参与申请。

  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每户只允许购买一套与核准通知书核准面积相对应的经济适用住房。购买面积原则上不得

  超过核准面积。购买面积在核准面积以内的,按核准的价格购买;超过核准面积的部分,不得享受政府优惠,由购房人按照同地段同类普通商品住房的价格补交差价。

  第二十九条 经济适用住房资格申请采取街道办事处、县(市、区)房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逐级审核并公示的方式认定。审核单位应当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和住房状况等情况进行核实。申请人及有关单位、组织或者个人应当予以配合,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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