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烈士抚恤金标准
一、10月1日起国家再次提高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
一级因战、因公、因病残疾军人抚恤金标准为每人每年72850元、70550元、68240元,烈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定期抚恤金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年23130元、19860元和18680元。
二、拓展:
这是自改革开放以来,国家第24次提高残疾军人残疾抚恤金标准,第27次提高“三属”定期抚恤金标准和“三红”生活补助标准。今年中央财政继续加大资金支持力度,此次提标新增第四季度补助经费12亿元,全年共安排优抚对象补助经费404亿元。
政策来源:http://www.mca.gov.cn/article/xw/mzyw/201709/2017091500615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