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港澳同胞结婚登记材料

  天津港澳同胞结婚登记材料

  ❶内地居民应当提交:

  1、本人的户口本和身份证;(身份证与户口本的各项内容不一致的,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为一致。身份证或户口本丢失,要先到公安户籍管理部门补办证件)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在婚姻登记处做)。

  ❷香港、澳门同胞应当提交:

  1、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同胞回乡证;

  2、港、澳居民身份证;

  3、经香港委托公证人公证、澳门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4、近期双方2寸彩色合影3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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