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社保个人缴纳标准

  从2019年7月1日开始,淮安市灵活就业参保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数有所调整,月缴费工资下限按3368元执行,上限按16842元执行。2019年全年养老保险费最低缴费标准为7791.6元,其中上半年3750元,下半年4041.6元。养老保险费缴纳截止时间为当年的12月底,对逾期未缴的,跨年度将按规定加收利息。为方便灵活就业参保人员缴费,市社保中心按半年报送征收计划,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可以选择上、下半年两次缴费,也可在下半年一次性缴纳全年费用。缴费途径也更加便捷畅通,灵活就业参保人员既可到市政务服务中心A区税务窗口缴费,也可以使用支付宝注册为自己或他人缴纳养老保险费

  考虑灵活就业参保人员的不同需求,市社保中心在缴费基数上下限之间,划分12个档次供灵活就业参保人员自由选择。(具体见附表)。因今年上限较去年有所下调,所以相同档次今年缴费金额较去年也有所下降,参保人员可根据个人需求进行档次调整。

  政策原文:http://rsj.huaian.gov.cn/col/16870_567355/art/201907/1562834378448qjbodlkO.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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