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立户办理材料

  深圳立户办理材料:

  1、居民户口簿

  2、深圳市户口市内迁移申报表

  3、如携带有未成年子女一并迁移,收取出生医学证明,属收养登记证明

  4、迁至亲友房产立户的,所有产权人应携带身份证一并到场签署《同意在本人房产立户的声明》

  5、根据立户类型收取相应不动产权证明材料

  6、申请人现婚姻法律文书;属丧偶的,收取死亡证明材料

  7、成年子女在父母房产立户,如有特殊情况父母不能到场的,提供产权人身份证原件

  拓展

  除全户均为直系亲属的情形外,家庭户成员总数原则上不超过16人。

  (1)如家庭户超过16人,不得再办理户口挂靠业务,但挂靠配偶家庭户及户成员子女出生登记不受此限制;

  (2)户成员未达到16人,若办理迁入后超过16人,该次申请可予以受理。

点击关注本地宝
返回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本地宝产品
反馈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