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户口投靠迁移申请条件

  徐州户口投靠迁移申请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且被投靠人有家庭户口和合法稳定住所,经被投靠人和合法稳定住所所有权人同意的,公民可以申请投靠迁移:

  (一)父母与子女(包括女婿和儿媳)之间相互投靠的;

  (二)投靠配偶的;

  (三)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孙子女、外孙子女之间相互投靠的;

  (四)设区的市规定的其他情形。

  属上述第(二)项情形,被投靠人无合法稳定住所所有权的,被投靠人户口所在的合法稳定住所应为其直系亲属所有。

  符合上述投靠情形的,投靠人可以在被投靠人户口登记地的合法稳定住所落户,也可以在被投靠人其他合法稳定住所落户,不受被投靠人户口登记地限制。

  来源:江苏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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