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契税怎么算2020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 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 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23号:

  (一)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二)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征契税:

  (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军事设施;

  (二)非营利性的学校、医疗机构、社会福利机构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养老、救助;

  (三)承受荒山、荒地、荒滩土地使用权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

  (四)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变更土地、房屋权属;

  (五)法定继承人通过继承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政策来源: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 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 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23号:

  拓展阅读:

  南京契税征收有哪些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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