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2018年落户购房资格申请材料
海口落户人员购房申请材料
2018年4月22日前迁入: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第一页+本人及家庭成员页)、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协议或司法判决的相关材料;
2018年4月22日后迁入: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第一页+本人及家庭成员页)、结婚证/离婚证、个税证明或社保证明、离婚协议或司法判决的相关材料。
限购要求
由外省迁入海南户籍居民。2018年4月22日前迁入海南户籍的,家庭名下房屋大于等于2不能申请购房;2018年4月22日后迁入海南户籍的,家庭名下房屋大于等于1不能申请购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