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核心区高层次金融人才公寓怎么申请
(一)申请条件
核心区高层次金融人才申请金融人才公寓,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应当作为共同申请人,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人才本人符合《南宁核心区高层次金融人才分类参考标准》条件的金融人才;
2.人才本人及共同申请人应在南宁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未承租保障性住房及其他政策性租赁周转住房,未享受人才安家费补贴待遇或购房补贴待遇。
(二)申请材料
核心区高层次金融人才申请金融人才公寓,应提供如下材料:
1.《南宁核心区高层次金融人才公寓申请表》;
2.认定金融人才所需材料:①经认定的南宁市高层次人才提供对应的南宁英才卡(实体卡或“智慧人社”APP/“爱南宁”APP数字证照的电子英才卡);②非《南宁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实施办法》认定的高层次金融人才提供:单位出具的在职职务证明、学历证明、收入证明或纳税证明等材料。
3.申请人的身份证件。
4.南宁市个人名下不动产登记查档证明。
(三)申请程序
由申请人及其所在的用人单位共同向五象新区管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如实申报申请信息,提供申请材料。五象新区管委会核验申请材料,申请材料不齐全的,五象新区管委会告知用人单位补正;申请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并会同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办)、市住建局、市金融办对符合条件的高层次金融人才,出具拟准予租赁金融人才公寓的审核意见,并按照规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将审核结果函送公寓运营管理单位;公寓运营管理单位根据审核结果予以配租及签订相关租赁协议。
经审核,申请人不符合金融人才公寓申请条件的,告知申请人及其用人单位并说明具体理由。
(四)申请标准
核心区高层次金融人才承租金融人才公寓的面积和租金标准,原则上按以下标准确定。承租期限一般不超过5年。
1.属于一类金融人才的,可以租赁一套建筑面积不低于120平方米的人才公寓住房,租金标准按1000元/月缴纳。
2.属于二类金融人才的,可以租赁一套建筑面积90平方米(含)至120平方米(不含)的人才公寓住房,租金标准按800元/月缴纳。
3.属于三类金融人才的,可以租赁一套建筑面积90平方米(不含)以下的人才公寓住房,租金标准按600元/月缴纳。
(五)房源分配
自五象新区管委会核准租赁资格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公寓运营管理单位应视房源状况,采取用人单位随机抽选房号的方式予以配租,并与申请人、申请人用人单位三方共同签订《南宁核心区高层次金融人才公寓租赁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