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户口迁移办理材料

  办理材料

  1.常州市农业户口结婚迁移办理材料

  (1)、申请人申请书、结婚证、身份证复印件;

  (2)、被申请人户口常住地《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

  (3)、迁入地《户口簿》。

  2.办理以纳税理由申请户口迁移

  (1)迁入人的书面申请;

  (2)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

  (3)合法固定住所证明(房屋所有权证、房屋租赁使用证);

  (4)户籍证明(户口登记机关出具)或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5)随迁家庭成员的关系证明(结婚证、独生子女证、多子女和已达法定结婚年龄的由乡镇计生部门出具父母与子女关系证明和未婚证明)到市行政服务中心发改委窗口受理核准后,到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审批办理《户口准予迁入证明》。

  3.办理优秀外来务工人员户口迁移

  (1)书面申请;

  (2)户籍证明(户口登记机关出具)或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3)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

  (4)本人或亲友合法固定住所证明(房屋所有权证、房屋租赁使用证)到市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直接受理;市公安局户政处审批办理《户口准予迁入证明》。

依据:http://www.changzhou.gov.cn/ns_news/956162639494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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