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本市户籍廉租房租金核减保障标准

  东莞本市户籍廉租房租金核减保障标准:

  保障面积内收取1元/平方米,超出面积部分以公房租金标准3.69元收取。

  注意事项

  (一)租金核减采取年审管理。保障对象应当在合同期满3个月前主动向园区、镇(街)住建部门提出申请,如实申报家庭收入、资产、家庭人口和住房变动等情况,园区、镇(街)住建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进行审核后报市住建局。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准予续保。

  (二)申请人以虚报、瞒报家庭收入、资产、住房和计划生育情况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手段骗取廉租住房保障的,一经发现将被取消保障资格,3年内不得再申请,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政策来源:《廉租住房保障办事指南-租金核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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