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生育津贴怎么申请?

  在定点医疗机构刷社会保障卡结算分娩费用的参保人员,不需要到医保中心申领(注:企业女职工流产或引产的需在术后6个月内持相关材料至医保中心申请津贴)。

  用人单位正常缴纳生育保险费的,企业参保女职工的产前检查费和生育津贴,可在出院结算次月底统一汇入参保职工社会保障卡上的海峡银行账户;机关事业单位的参保职工不享受生育津贴,产前检查费于出院结算次月统一汇入参保职工本人社会保障卡上的海峡银行账户。参保职工应及时至海峡银行激活银行账户,以便上述款项转入。

  产前检查费和生育津贴办理指南

  办理条件

  ⑴参保女职工:职工在分娩、妊娠终止、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前已参加生育保险且连续缴费满12个月(含当月),同时符合国家和我省计划生育政策

  ⑵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夫妇,女方未参加生育保险或缴费不满12个月的,在其分娩,男方有连续正常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含当月)

  办理材料

  ①社会保障卡

  ②计划生育服务证或福建省一孩、二孩生育服务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流程

  ㈠女职工住院生育(含分娩、流产、引产)时,提交社会保障卡、计划生育服务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给定点医院,由定点医院审核有关生育证件,即时刷卡结算生育医疗费。

  ㈡凡在定点医疗机构刷社会保障卡结算分娩费用的参保人员,不需要到医保中心申领(注:企业女职工流产或引产的除外,需在术后6个月内至医保中心申请津贴)。用人单位正常缴纳生育保险费的,企业参保女职工的产前检查费和生育津贴,于出院结算次月底统一汇入参保职工社会保障卡上的海峡银行账户;

  ㈢机关事业单位的参保职工不享受生育津贴,产前检查费于出院结算次月底统一汇入参保职工社会保障卡上的海峡银行账户。参保职工应及时至海峡银行激活银行账户,以便上述款项转入。

  办理时限

  ㈠办理时限:出院结算次月底统一汇入指定账户

  办理地点

  ❶各社区、行政村办理地点以户籍(居住证)所在地社区、行政村公布地址为准。

  ❷福州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各管理部地址如下:

  鼓楼管理部: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60号福晟财富中心三楼

  台江管理部(入驻福州市市民服务中心):福州市台江区高桥路69号市民服务中心一楼

  仓山管理部(入驻仓山区行政服务中心):福州市闽江大道238号仓山文体中心一楼

  晋安管理部(入驻晋安区行政服务中心):福州市晋安区东二环泰禾广场SOHO C5座2层

  马尾管理部:福州市马尾区罗星西路82号档案馆大楼9层

  福清管理部:福清市龙江路88号二层

  长乐管理部:长乐区会堂路152号电信大厦六层

  罗源管理部:罗源县九大中心县行政服务中心二层

  闽侯管理部:闽侯县甘蔗街道江滨路闽侯县行政服务中心一层

  永泰管理部:永泰县城峰镇刘岐村立塘66号万冠双子星大楼行政服务中心

  连江管理部:连江县文笔东路市民服务中心一层

  闽清管理部:闽清县梅城镇溪滨路1号闽清县行政服务中心二层

  咨询电话:968906

相关推荐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分享本文到:

关闭
关注更新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