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育儿假新标准

  子女3周岁范围内夫妻每年可各休10天。

  河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听取关于《关于修改〈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草案)》。《决定(草案)》提出进一步完善积极生育支持措施。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推动建立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婴幼儿活动场所及配套服务设施,加强对家庭婴幼儿照护的支持和指导,设立父母育儿假。

  “明确育儿假,是河南完善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一项重要内容,既具有可操作性,也符合当前育儿理念。”省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委副主任委员王小平说。《决定(草案)》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在子女年满三周岁前,每年应当分别给予夫妻双方十日育儿假,育儿假期视为出勤。

  政策来源:https://www.henan.gov.cn/2021/11-23/2351710.html

点击关注本地宝
返回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