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天桥区不动产登记服务点受理窗口在哪?

  济南天桥区不动产登记服务点

  地址:堤口路2号天桥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窗口分布:天桥区国土资源局一楼办事大厅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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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动产抵押没有办理登记手续生效吗?

  不动产抵押未办理登记手续,是无效的,存在法律风险。《物权法》第187条规定:“以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担保法》第40条“订立抵押合同时,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在合同中不得约定在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时,抵押物的所有权转移为债权人所有”和《物权法》第186条“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不得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的规定。这两条规定的目的在于防止抵押人因一时的急需而以大额财产抵押小额债务时,抵押权人利用抵押人这种不利处境迫使其签订流质契约,损害抵押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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