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华区新引进人才补贴需要什么材料

  申办材料

  1、《深圳市龙华区新引进人才配套租房补贴申请表》

  2、身份证、金融社保卡、社保证明

  3、劳动(聘用)合同

  4、学历证书

  5、已领取市补贴的银行交易明细((1)须提供由银行出具的盖有银行专用章的银行交易明细(银行流水)。到账短信截图、手机银行到账截图和网上银行到账截图均无效;(2)银行交易明细须同时具备以下六点内容:收款方户名、收款方账号、到账日期、到账金额、汇款方户名、汇款方账号(3)银行明细须上传彩色扫描原件,盖电子专用章的银行流水可上传黑白件原件)

  7、工作经历证明((1)提供申请人在龙华区实际工作单位的工作经历证明(含有证明人、联系电话)并加盖实际工作单位印章,证明人签字,留联系电话;(2)属派遣性质的需提供,但派遣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应同为龙华区内注册的用人单位;;(3)非第三方派遣公司就业可不提供此项材料,如系统问题为必需材料,可上传空白文档;(4)如申报信息存疑及特殊情况的,审批部门要求的需提供)

  补贴标准

  按照本科15000元/人、硕士25000元/人、博士30000元/人进行配套。

  申办流程

  1.申请 由本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切换区域和部门依次选择为“深圳市—龙华区—龙华区人力资源局”,找到本项业务进入“立即办理”进行在线办理。按照系统要求填写申报信息,同时上传本流程明确的申请材料。所有附件均需按申报系统要求的格式上传清晰完整的原件拍照件。 上传文件时建议命名格式:姓名+材料类别(例:张三+身份证正反面)。引进时间请填写引进文件上盖章落款时间,且保持申请表、系统填报一致性。

  2.预审 窗口工作人员在2个工作日内(不计入承诺时限),根据审查要点,对申请人的申报资料进行预审,预审通过的提交受理岗。预审不通过的,列明不通过原因,退回申请人。

  3.受理 龙华区政务服务部门在3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配套租房和生活补贴申报材料进行网上受理,提出受理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并将信息提交给审核岗;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受理人员在退件时说明不受理原因,申请人根据受理意见修改后重新申请。

  4.审核 受理通过后,龙华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在50个工作日内对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核意见。决定人员在所有审查环节完成后作出审核决定。符合条件的,予以通过,出具审核意见;不予通过的,在审批系统作“审核不同意”决定,将申报信息退回申请人并说明原因。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齐补正的,申请人按要求补齐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5.审批 审核通过后,龙华区人力资源局在10个工作日内对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批意见。决定人员在所有审查环节完成后作出审批决定。符合条件的,予以通过,出具审批意见;不予通过的,在审批系统作“审批不同意”决定,将申报信息退回申请人并说明原因。

  6.办结 审批通过后该业务办结(即时)

  7.公示 经审批纳入配套租房和生活补贴发放的申请人名单将在 “龙华区政府在线-信息公开-部门信息公开-人力资源局-通知公告”中公示5个工作日。(不计入承诺时限)。

  8.拨付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一个季度内将配套租房和生活补贴拨付至申请人金融社保卡的银行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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