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大学生落户需要什么材料

  申报材料:

  省、市人才局(中心)、高新区人力资源部门的落户介绍信;

  接收单位证明;学历、学位证;

  职称证或晋升职称评审表;

  结婚证(已婚,夫妻双方均来哈的);

  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

  已购房的需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税务部门出具的购房发票、购房合同的原件以及复印件。

  办理条件:具有大中专学历,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或初、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者,高新和经济等开发区引进的人才,自愿来哈市工作的国民教育中专以上毕业生、技术工人、留学归国人员等引进人才,省、市、人才局(中心)、高新区人力资源部门引进的人才,可为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办理落户。

  承诺时限:材料准备齐全后,派出所一个法定工作日办结。

  办理机构:落户地公安户籍派出所

  咨询电话:0451-87661374、87661061、876603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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