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高新区人才公寓二期申请流程
1.个人申请。申请人填写《福州高新区人才公寓申请表》,并附下列材料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
(1)本人及拟入住公寓的家庭成员或合租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外籍人士需提供护照或其它合法身份证明;
(2)与区内用人单位签订聘用服务合同(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和社会保险金缴纳证明;或企业营业执照(法人代表或负责人须为申请人本人);
(3)相关学历、职称等证明人才资格条件的证书;
(4)所在单位的法人营业执照、社会信用代码证、纳税证明。
以上材料均只需提供复印件。
2.单位申请。由申请人所在单位对其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单位内部公示5个工作日,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之后由单位持以下材料送请审核:
(1)上述1-4的材料;
(2)《福州高新区人才公寓申请表》;
(3)《福州高新区人才公寓申请汇总表》
(4)单位公示材料。
以上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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