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失业登记注销情形有哪些
上海登记失业人员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办理机构注销其失业登记:
(一)已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含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二)被各类用人单位录用;
(三)从事个体经营、创办企业或民办非企业;
(四)已从事有稳定收入的劳动,并且月收入不低于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五)入学、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
(六)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七)被判刑收监执行;
(八)死亡;
(九)无正当理由连续3次拒绝接受公共就业服务;
(十)连续6个月无法取得联系;
(十一)其他已不再处于失业状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