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2022

  失业保险金的申领条件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如果符合以上条件,则可以向户籍地或最后参保地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

  失业保险金的申领标准

  从2021年7月1日起,本市对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按下列标准计发失业保险金:

  1、第1-12个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为1975元/月;

  2、第13-24个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为1580元/月;

  3、延长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为1330元/月。

  另外,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其家属可申请领取丧葬补助金和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抚恤金。因违法活动至死的不能领取。丧葬补助金按本市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的两倍一次性发给。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抚恤金以本市最低工资基数为标准,供养一人的,给付6个月;供养2个人的,给付9个月;供养3人及以上的,给付12个月。申领抚恤金时,须提供被供养人符合被供养条件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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