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南京集体落户条件

  不符合以下两个申请条件,且本人所在单位设有集体户的,可在单位集体户或设在各级人才服务中心的集体户登记户口:

  一、如果本人在宁有产权住房,应当在产权住房处登记户口;

  如本人无住房,但直系亲属有产权住房,可在直系亲属产权住房处登记户口。

  二、不具备条件1的申请人,可以在政府提供给本市中低收入家庭的租赁性住宅用与单位办理公有房屋租赁的住宅用房、本地房产管理部门发放公有房屋租赁证住宅用房处登记户口。

关注本地宝
返回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