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落户条件

  四区落户(同时符合):

  (一)持有有效的《江苏省居住证》,且江苏省居住证信息管理系统记载的居住地址属于浦口、六合、溧水、高淳四区的;

  (二)正在南京市缴纳,且连续缴纳六个月(含)以上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已在本省外市缴纳城镇职工社保的,可在南京市累计认可。

  积分落户(同时符合):

  (一)持有本市办理的《江苏省居住证》。

  (二)正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且累计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不少于12个月。

  (三)无严重刑事犯罪记录。

  (四)累计分值达100分。

  人才落户(具有以下情形之一):

  (一)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45周岁以下本科学历毕业生(含同等学历的留学归国人员、非全日制研究生);

  (二)正在缴纳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且已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的40周岁以下大专学历毕业生;

  (三)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

  (四)具有三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技能类)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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