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居住证网上怎么续签

  东莞居住证网上怎么续签

  办理对象

  居住证每年签注1次,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居住证满1年之日前1个月开始,可以办理签注。过期后可补办签注。

  注意

  居住登记信息有效,居住地址不变,居住证有效期满之日前1个月开始,可以办理居住证签注。

  属于居住地址镇区内变更的,不予签注,按变更更正登记项目业务办理,并变更(擦写)居住证居住地址和有效期限。属于居住地址跨市变动的,不予签注,需重新申报居住登记和申领居住证。

  属于经核查或经申报已注销居住登记或居住证,不予签注,需重新办理居住登记和申领居住证。如果居住登记注销超过半年或在其他地市申领了居住证的,需再次居住登记满半年后再申领居住证。

  办理材料

  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护照、驾驶证和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文件);

  居住地址证明材料;

  根据申请事由分别提供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不需与居住地址证明材料重复提供),连续就读证明等材料。

  (1)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出具的住宿证明等,或者屋主与借住人签订的借住手续证明。

  (2)合法稳定就业证明: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

  (3)连续就读证明: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办理指南

  1、“粤省事”小程序

  第一步,在微信搜索“粤省事”小程序,确保当前城市为“东莞市”;

  第二步,查找到“户政(治安)”栏目;

  第三步,找到“签注居住证”,按照指引进行办理。

  2、“粤居码”小程序

  第一步,在微信搜索“粤居码|粤治安”小程序;

  第二步,找到“居住证”栏目,选择“签注居住证”。

  注意

  在录入居住地址时,尽量选择“标准地址”,选择“标准地址”时,系统会自动选择辖区派出所;录入非“标准地址”时,由申办人自行选择辖区派出所,如辖区派出所选择不正确,将作退回处理,并通过公众号通知申办人。

  在“粤省事”、“粤居码|粤治安”小程序提交电子资料后,不需要二次提交材料到受理窗口。申请人需在小程序提交电子资料后,经后台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电子居住证自动完成签注(延期),可不擦写实体卡。如需擦写实体卡的,需持居民身份证等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居住证前往居住地派出所或警务室受理窗口擦写居住证的有效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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