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合在郑州住院的报销比例是多少
参保居民住院医疗费用在医保目录范围内按标准报销,城乡居民医保基金住院医疗费用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5万元。
报销比例如下: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住院起付标准150元,报销比例150-1000元80%,1000元以上90%;
一类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起付标准600元;报销比例600-3000元65%,3000元以上75%;
二类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起付标准1200元;报销比例1200-5000元60%,5000元以上70%;
三类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起付标准2000元;报销比例2000-8000元55%,8000元以上65%。
1.14周岁及以下参保居民住院起付标准减半;其他参保居民年度内在市级三级医疗机构、省级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第二次及以后住院,起付标准减半。
2.参保居民在县级及以上中医医院住院的,其住院报销起付标准在同级医疗机构规定标准基础上降低100元;使用中医药服务的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提高5%。
3.自2024年1月1日起,提高城乡居民医保生育医疗费用定额补助标准,自然分娩调整为1000元,剖宫产调整为2000元。
4.参保居民如患有法乐氏四联症、重型精神病、慢性粒细胞白血病等33个重特大疾病住院病种,实行限价管理,不设住院起付标准,限价标准内的医疗费用由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比例支付,县级、市级、省级医疗机构的支付比例分别为80%、70%、65%,超出限价标准的医疗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