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工伤保险的报销金额是多少?

  为确保参加工伤保险职工发生工伤事故后得到及时救治,明确参加工伤保险职工发生工伤事故,认定工伤前,到医疗机构救治发生的工伤医疗费由用人单位先垫付,认定工伤后,根据工伤认定结论,由用人单位到办理工伤保险登记的市或区(县、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报销,继续发生的工伤医疗费用由签订服务协议医疗机构和市级经办机构结算。

  职工因工死亡,按规定发放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按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54个月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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