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公积金缴存最低标准是多少

  常见问答

  国家规定的缴存额是多少?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按照职工本人上一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月平均工资,单位可在全年任意一个月份调整一次,新的基数核定后一个缴存年度内不得再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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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申请表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电子清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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