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秀山县征地补偿安置标准

  (一)土地补偿费和安费

  土地补偿费不分地类按被征收置补助土地面积计算。一类地区(县城50平方公里范围内, )的土地补偿费每亩为14000元;二类地区(县城50平方公里范围外)的土地补偿费每亩为12000元。

  安置补助费按转非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每个转非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35000元。

  (二)农村房屋、青苗和地上构(附)着物补偿

  农村房屋的补偿按附表3执行。

  一类地区被征收土地范围内的青苗、林木、经济作物等地上构(附)着物,采取综合定额方式进行补偿,综合定额补偿的标准为16000元/亩;二类地区的青苗、地上构(附)着物及一类地区宅基地使用权范围内地上构(附)着的补偿标准分别按附表2、4、5执行。

  (三)住房搬迁补助和过渡费

  搬迁补助费标准为每户1200元,搬迁过渡费标准为每月每人200元。

  附表

  政策来源:http://www.cqxs.gov.cn/zwgk_207/fdzdgknr/lzyj/xzgfxwj/202001/t20200115_4732950_wap.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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