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南川区征地补偿安置标准
(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土地补偿费以批准征收土地的总面积计算。全区按行政区域划分为三类地区。一类地区(东城街道、南城街道、西城街道)16000元/亩,二类地区(水江镇、大观镇、南平镇)15000元/亩,三类地区(除一、二类地区外的其他乡镇)14000元/亩。
安置补助费按转非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转非安置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35000元/人。
(二)青苗补偿费。青苗补偿费按被征收土地的耕地面积计算补偿(详见附件1)。
(三)林木补偿费。有林地的林木补偿费标准为5000元/亩,灌木林地和其它林地的林木补偿费标准为2000元/亩。
(四)地上构(附)着物补偿。零星栽种的花草树木实行综合定额补偿,以批准征收土地的面积扣除林地后的面积为准,定额标准为2000元/亩。被征收集体经济组织结合《南川区征收集体土地零星林木补偿标准》(详见附件2)清理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