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巴南区征地补偿安置标准

  一、重庆巴南区征地补偿安置标准

  土地补偿费不分地类、不分地区,按批准征收土地总面积计算,标准为每亩18000元。安置补助费按转非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每个转非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38000元。

  二、具体规定

  (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

  土地补偿费不分地类、不分地区,按批准征收土地总面积计算,标准为每亩18000元。

  安置补助费按转非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每个转非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38000元。

  (二)农村房屋、青苗和地上构(附)着物补偿

  农村房屋补偿按附件所列标准执行。

  青苗和地上构(附)着物实行综合定额补偿,以批准征收土地总面积扣除农村宅基地后的面积为准,每亩定额补偿22000元。

  搬家补助费,3人及以下的每户800元,4人及以上的每户1000元。

  自拆自建户宅基地补助费按迁建户3人及以下户每户6000元、4人户每户8000元、5人及以上户每户10000元进行定额补偿,并且每人一次性发给2000元搬迁补助费。

政策来源:http://www.cqbn.gov.cn/bmjz/jz/esz/zwgk_89552/fdzdgknr_89554/zdmsxx_89561/jttdzs_89567/202006/t20200612_756591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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