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丰都县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区域

  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

  三合街道、双路镇以及名山街道城市建成区。

  包括龙河东、王家渡、峡南溪以及名山新城区域内的城市建成区。

  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和场所:

  ▶ 国家机关办公区域、文物保护单位;

  ▶ 加油站、加气站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

  ▶ 车站、码头、公园、广场、商场、景区及其他人员密集场所;

  ▶ 桥梁、隧道、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

  ▶ 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 医疗机构、学校、幼儿园、养老机构及居民楼(阳台、窗户、楼道、屋顶);

  ▶ 化粪池、沼气池、地下管网;

  ▶ 森林、草原等重点防火区;

  ▶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禁止用火的其他区域或者场所。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或者场所,由有关单位设置明显的禁放警示标志,并负责管理。

相关推荐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分享本文到:

关闭
关注更新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