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户口孩子在济南上学政策

  历下区:随迁子女入学条件和安排。

  (1)随迁子女年满6周岁(2016年8月31日(含)前出生)。其家庭在历下区实际居住满六个月,父母(监护人)至少一方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①历下区居住证申办截止到2022年8月31日连续满六个月;

  ②在济南市区缴纳社会保险截止到2022年8月31日连续满六个月;或在济南市区依法经商(企业负责人须父或母)截止到2022年8月31日连续满六个月。

  (2)实际居住地不在历下区的不符合我区随迁子女申请入学的条件。

  (3)随迁子女入学继续采用积分、填报志愿的录取办法。

  3. 港、澳、台及外籍适龄儿童入学条件和安排。

  (1)适龄儿童年满6周岁(2016年8月31日(含)前出生)。

  (2)适龄儿童父母(监护人)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户籍为历下区;适龄儿童父母(监护人)为港、澳、台及外籍人士在历下区长期居住和工作。

  (3)根据适龄儿童家庭及居住情况,由区教育和体育局协调安排入学。

  历城区:入学条件

  外来务工人员适龄随迁子女年满六周岁(出生日期不晚于2016年8月31日);截止到2022年8月31日,监护人双方,在历城区长期居住且取得居住证6个月以上,在济南合法务工(或依法经营)6个月以上。随迁子女监护人居住证登记不在历城辖区,或居住证(含申请期)不满6个月,或居住证不在有效期的;在济缴纳社保不满6个月或营业执照不满6个月的,不具备申请入学条件。

  市中区申请适用对象及条件

  年满6周岁(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具备学习和自理能力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家庭为单位在市中区长期实际居住,其监护人(父母)至少一方满足下述条件之一的,可进行信息登记:

  1.持有济南市公安局市中区分局签发的《山东省居住证》连续6个月以上。

  2.在市中区合法务工并由市中区用人单位缴纳社保连续6个月以上,或在市中区合法经营并依法纳税连续6个月以上。

  3.在市中区购置房产(房屋性质为住宅)。

  说明:“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是指非济南市市内五区(市中区、历下区、槐荫区、天桥区、高新区)户籍的适龄儿童;“连续6个月以上”是指截至2022年8月31日连续满6个月以上。

  章丘区:报名条件

  (一)小学

  1.购房:购买住房且已入住的人员,需提供房产证,若已交房还未办理房产证的,需有正规购房合同、房款发票等。

  2.经商:经商人员子女入学需半年以上有效营业执照、户口本、暂住证(济南户口以外提供)。根据经营场所所属片区相对就近安排入学。

  3.务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需人社局开具的由用人单位为其缴纳养老金的证明(个人权益记录单)、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户口本、暂住证(济南户口以外提供)。根据务工单位所属片区相对就近安排入学。

  (二)初中

  购房:购买住房且已入住的人员,需提供房产证,若已交房还未办理房产证的,需有正规购房合同、房款发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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