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退休后医疗卡返还多少钱
政策来源:《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退休人员个人账户金由三部分构成并根据情况计算,具体标准:
(1)基本医疗保险按照不同年龄划入个人账户金额:
①不满 60 周岁的退休人员,每月划入230元;
②60 周岁以上不满 70 周岁的退休人员,每月划入260元;
③70 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每月划入300 元。
(2)省属驻济机关、事业单位参加补充医疗保险后,按以下年龄和标准,由补充医疗保险金划入个人账户:
①不满 60 周岁的退休人员,每月划入170元;
②60 周岁以上不满 70 周岁的退休人员,每月划入190元;
③70 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每月划入220 元。
(3)按相关规定,个人账户每月需扣除10元,缴纳大额医疗保险费用补助资金。
一、山东省退休人员医保划账标准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2021〕22号)文件要求:2023年退休人员的个人账户划入金额按照个人养老金的4%划入。从2024年1月起,70周岁以下,按2023年度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2%划入,70周岁及以上按2.5%划入。
以济南为例
在2023年,济南市退休人员医保个人账户按照本人养老金(退休金)的4%划入,并实行保底封顶。70周岁以下,保底60元,封顶190元;70-80周岁,保底70元,封顶220元;80-90周岁,保底80元,封顶220元;90岁及以上,保底90元,封顶220元。2024年改革后只有只能按照年度月平均养老金的2%-2.5%划入。假设平均养老金5000元,70周岁,改革后定额划账:5000*2.5%=125元。
济南市门诊具体报销比例为:1、一、二级医疗机构,报销按70%比例支付;2、三级医疗机构,报销按50%比例支付;3、建国前老工人,报销比例在各级机构上额外增加5%。济南市普通门诊费用支付额度=(政策范围内普通门诊费用-个人先付部分-起付标准)x相应机构支付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