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港澳台居住证办理条件

  港澳台居民前往内地(大陆)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根据本人意愿,可以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住证。未满十六周岁的港澳台居民,可以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住证。

  有效期限与作用

  ❶证件有效期:

  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有效期限为五年,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

  ❷居住证作用:

  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从事有关活动,需要证明身份的,有权使用居住证证明身份,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拒绝。

  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依法享受劳动就业,参加社会保险,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权利。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持有人提供下列基本公共服务:

  ⒈义务教育;

  ⒉基本公共就业服务;

  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⒋公共文化体育服务;

  ⒌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务;

  ⒍国家及居住地规定的其他基本公共服务。

  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持有人在内地(大陆)享受下列便利:

  ⒈乘坐国内航班、火车等交通运输工具;

  ⒉住宿旅馆;

  ⒊办理银行、保险、证券和期货等金融业务;

  ⒋与内地(大陆)居民同等待遇购物、购买公园及各类文体场馆门票、进行文化娱乐商旅等消费活动;

  ⒌在居住地办理机动车登记;

  ⒍在居住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⒎在居住地报名参加职业资格考试、申请授予职业资格;

  ⒏在居住地办理生育服务登记;

  ⒐国家及居住地规定的其他便利。

相关推荐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分享本文到:

关闭
关注更新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