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居民家庭分户办理条件
东莞居民家庭分户办理条件
东莞市户籍居民因婚姻,要求从同一家庭户中分离出来的,可申请在原户口地址内分户。家庭户立户地址的房屋属商品房性质的不能办理家庭分户;与户主关系为非亲属或其他亲属关系的不适用本分户。
分户办理基本材料:
申请人居民身份证
申请人居民户口簿
申请人结婚证
其它情形及需提供的材料:
随迁人居民身份证
随迁人居民户口簿
亲属关系材料
分户办理流程:
(一)申请人到实施机关受理窗口提出申请、提交材料;
(二)实施机关现场受理、审核,符合条件,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理。
分户办理地点:
户籍地镇街(园区)户政办证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