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居民家庭分户办理条件

  东莞居民家庭分户办理条件

  东莞市户籍居民因婚姻,要求从同一家庭户中分离出来的,可申请在原户口地址内分户。家庭户立户地址的房屋属商品房性质的不能办理家庭分户;与户主关系为非亲属或其他亲属关系的不适用本分户。

  分户办理基本材料:

  申请人居民身份证

  申请人居民户口簿

  申请人结婚证

  其它情形及需提供的材料:

  随迁人居民身份证

  随迁人居民户口簿

  亲属关系材料

  分户办理流程:

  (一)申请人到实施机关受理窗口提出申请、提交材料;

  (二)实施机关现场受理、审核,符合条件,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理。

  分户办理地点:

  户籍地镇街(园区)户政办证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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