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军属随军落户材料
济南军属随军落户材料:
1、师(旅)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审核批准的《军队干部家属随军户口迁移审批表》;
2、任职命令、军官证或士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3、随军家属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5、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限子女随迁的,户口簿已记载的不再提供);
6、拟落户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在济居住户籍证明信》。
申报范围:适用于市外(含济阳县、平阴县、商河县)迁入本市市区人员。
济南军属随军落户材料:
1、师(旅)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审核批准的《军队干部家属随军户口迁移审批表》;
2、任职命令、军官证或士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3、随军家属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5、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限子女随迁的,户口簿已记载的不再提供);
6、拟落户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在济居住户籍证明信》。
申报范围:适用于市外(含济阳县、平阴县、商河县)迁入本市市区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