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供暖可以中途交吗

  西安供暖可以中途交吗

  不可以。《西安市集中供热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用户停止用热或者恢复用热,应当于当年集中供热开始之日的十五日前向供热企业提出申请,供热企业应当在接到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停止用热的用户,应当向供热企业交纳基本热费。”

  《<西安市集中供热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规定:“所在建筑供热设施若具备能够釆取控制、隔热措施的,用户可以申请停热,停热以整个采暖季为单位,用户应当交纳基本热费。” 如果您需要申请停热,请您提前与小区物业联系。

  西安市政供暖什么时候开始

  西安市采暖期为每年的11月15日至次年的3月15日。根据气候变化和采暖的实际需要,经市供热行政管理部门同意,供热企业可以调整采暖的具体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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