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流动人口生育登记办理条件

  东莞流动人口生育登记办理条件

  1.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夫妻;

  2.在现居住地生育一孩、符合生育政策。

  扩展材料

  东莞流动人口生育登记办理材料

  夫妻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和女方的广东省居住证。

  东莞流动人口生育登记办理流程

  1.受理。申请登记的已婚育龄夫妻需填写《流动人口一孩生育登记申请表》一式两份,到现居住地村(社区)计生办申请,由村(社区)计生办受理资料后,当日提交镇街计生办(局)。

  2.审核。镇街计生办(局)收到受理资料后,在10个工作日内通过广东省人口信息系统、电话、传真信函等方式核实申请人的婚育情况,如户籍地逾期未反馈或无法核实的,应通知申请人签订《申请办理一孩生育登记承诺书》。

  3.办理。对基本材料齐全,经核实婚育信息无误或无法核实但申请人已签订《申请办理一孩生育登记承诺书》的,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理流动人口一孩生育登记,并出具《流动人口一孩生育登记证明》。

  对不符合申请条件、所提交材料与事实不符或不符合生育政策的,不予办理生育登记并填写《流动人口一孩生育登记不予办理通知书》书面通知申请人。

  4.通报。镇街计生办应当自办理流动人口一孩生育服务登记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广东省人口信息系统、电话、传真信函等方式向申请人双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通报办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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