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武进长期护理保险待遇享受流程

  流程:

  1、领取评定结论书,合法委托人需携带证件:

  (1)待遇享受人员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

  (2)合法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2、签订《护理服务形式信息确认表》:待遇享受人员或合法委托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护理服务形式,签订《护理服务形式信息确认表》(见附件)。请在领取评定结论书的5个工作日内至武进区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二楼长期护理保险经办服务大厅办理。

  3、待遇支付:委托经办机构按规定将费用支付给服务提供者。

  4、稽核巡查:失能评定结论的有效期为5年。期间,委托经办机构可根据日常巡查、投诉举报等实际情况,要求对待遇享受人员进行重新评定,重新评定流程参照初次评定流程。

  延伸:

  参保人准备申请材料:

  1、《武进区长期护理保险申请人委托书》;

  2、《武进区长期护理保险申请人告知书》;

  3、《武进区长期护理保险申请人承诺书》;

  4、《武进区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定申请表》;

  5、申请人及其合法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申请人江苏省社会保障卡原件;

  6、真实有效的完整病史资料原件(有效的疾病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

  7、已建立家庭病床的参保人申请时需提供与医疗机构签订的《家庭病床服务协议书》(注意家庭病床协议有效期);

  8、失能等级评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申请流程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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