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新就业职工公租房申请条件

  珠海新就业职工公租房申请条件

  1、具有中专以上学历,且自毕业起不满5年;

  2、具有珠海市城镇户籍,且在本市工作1年以上;

  3、已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聘用期为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

  4、在本市属无房户或家庭人均居住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5、在申请受理之日前5年内没有出售过房产。

  扩展材料

  申请对象

  1、以家庭为申请单位的申请人。申请时,应当确定一名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成员为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为共同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可为非本市户籍的常住人口;

  2、年满18岁的单身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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