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其他低收入家庭公租房申请条件

  珠海其他低收入家庭公租房申请条件

  1、申请人应具有珠海市城镇户籍且实际居住3年以上;

  2、家庭人均收入低于上年度本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0%;

  3、在本市属无房户或家庭人均居住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4、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无机动车辆,但残疾人专用机动车除外;

  5、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申请受理之日前5年内没有出售过房产;

  6、家庭人均资产不超过15万元。

  来源:http://113.106.103.41/outer/online#otherlowinco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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