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宽城区港澳通逗留签办理条件

  长春宽城区港澳通逗留签办理条件

  1、经香港有关部门批准赴香港随任、就学、就业、居留、培训以及作为受养人赴香港依亲的;

  2、经澳门有关部门批准赴澳门随任、就学、就业人员,经澳门有关部门批准赴澳门居留的就业人员亲属。

  2、经澳门有关部门批准赴澳门随任、就学、就业人员,经澳门有关部门批准赴澳门居留的就业人员亲属。

  办理期限:

  本省户籍:7个工作日;非本省户籍:20个自然日;加急:5个工作日(调查时间不计入时限)

  收费标准:

  往来港澳通行证:60元/证;一年以下(含一年)多次签注80元,一年以上(不含一年)两年以下(含两年)多次签注120元,二年以上(不含二年)三年以下(含三年)多次签注160元,三年以上(不含三年)多次签注240元。

  办理地点

  长春市出入境管理局宽城区受理点:

  大厅名称:吉林省长春市公安局宽城区分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详细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富城路228号,富城路与九台北路交汇,宽城区政府创先争优服务基地二楼。

  咨询电话:0431-12367

  投诉电话:0431-85611681

  值班电话:0431-89990765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夏:8:30-11:30 13:30-16:30 冬:8:30-11:30 13:00-16:00

  业务受理范围:出国境证件申请;再次签注申请。(港澳台定居签注、港澳商务签注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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