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高龄补贴标准

  根据广西自治区发布的 《广西壮族自治区老年人优待规定(修订)》文件要求:向拥有广西自治区户籍,且年满80岁以上的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有条件的地市可以根据自身经济情况适当调整。

  南宁市高龄补贴标准:

  (1)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高龄津贴80元;

  (2)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高龄津贴150元;

  (3)100周岁至10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高龄津贴400元;

  (4)11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高龄津贴800元。

  数据来源:

  http://yongning.gov.cn/fw/shfl/zcfg/t5514938.html

  桂林市高龄补贴标准:

  80~89周岁,每人每月不低于30元;

  90~99周岁老人,每人每月不低于100元

  100岁及以上的老人,是每人每月不低于200元。

  数据来源:

  桂林市高龄老人生活津贴发放实施办法

  梧州市高龄补贴标准:

  80~89周岁,每人每月50元;

  90~99岁老人,每人每月80元;

  100岁及以上的老人,是每人每月300元。

  梧州老年人高龄生活补贴发放标准

  北海市高龄补贴标准:

  80~89周岁,每人每月不低于50元;

  90~99周岁老人,每人每月不低于100元;

  100~109周岁老人,每人每月不低于300元;

  110周岁及以上的老人,每人每月不低于500元。

  政策来源:

  北海市高龄津贴发放实施细则

  防城港市高龄补贴标准:

  80周岁以上(含80周岁)不满90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不低于50元;

  90周岁以上(含90周岁)不满100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不低于100元

  100周岁以上(含100周岁)不满110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不低于300元

  110周岁以上(含110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不低于500元。

  鼓励各县区、涠洲岛旅游区结合实际提高高龄津贴标准。

  政策来源:

  http://www.beihai.gov.cn/zfxxgk/zcwj/bzbg/t1431474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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