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休产假节假日算不算在内

  前98天计入,后60天不计入。

  根据《南京市人口与生育服务规定》第十三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延长产假六十天。国家规定的产假是98天,南京市延长60天,一共158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不计入产假延长假(延长的60天)。

  拓展阅读:南京生育津贴计算标准?

  生育津贴计发基数为职工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申报的月平均生育保险缴费基数;

  单位缴费不满12个月的,按职工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前单位实际缴费月份的生育保险平均缴费基数计算。按照顺产158天、助娩产和剖宫产173天计算,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关注更新
返回本地宝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