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没有合法稳定住所且未就业落户南京经济分局受理点有哪些?

  南京没有合法稳定住所且未就业落户不能在经济分局办理。

  可以办理的地点有:

  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公安局人才落户窗口(建邺区江东中路265号)

  分局办证服务中心(江北新区大厂太子山路209号)

  东山派出所(江宁区淳化街道天泰路2号)

  开发区派出所(江宁区秣陵街道通淮街98号)

  岔路派出所(江宁区双龙大道606号)

  百家湖派出所(江宁区秣陵街道金龙路10号)

  高新园派出所 (江宁区天印大道2009号)

  上坊派出所(江宁区东山街道润发路5号)

  拓展内容

  户口迁移 " 一站式 " 办理究竟有多方便?省公安厅治安总队人口管理支队负责人介绍,不光户口迁移的办理时限所有缩短,而且居民不用再回原籍,又省时又省钱。

  按照原来的跨地市户口迁移手续,申请人在收集好户口迁移申报材料后,首先要向户口迁入地公安机关提交申请,待材料审核通过后,迁入地公安机关开出准迁证;然后,申请人携带准迁证回到原户籍地,交当地公安机关办理迁移证;最后,申请人拿着迁移证回到迁入地公安机关办理新的户口本。这样整个户口迁移才算完成。

  南京人才落户持续到2020年2月29日。微信搜索公众号“南京本地宝”,关注南京本地宝微信公众号;在南京本地宝微信公众号对话框输入【落户新政】即可查看南京落户新政策,方便的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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