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退休公积金提取材料

  离休、退休提取公积金材料:

  1.身份证原件;

  2.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已在南宁公积金管理中心绑定的本人I类银行卡;

  3.离休或退休材料(原件,已转入南宁公积金管理中心“封存户”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不用提供)。

  绑定个人银行卡:

  确定提取资金转入已在我管理中心绑定的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本人I类银行卡的,办理业务时可不提供相应银行卡。个人银行卡可登陆我中心网站个人网厅、微信网厅进行绑定,办理业务前请确认所提供的银行卡状态正常。

  委托代办:

  可委托代办,需提供提取人书面授权委托书(需委托人签名按手印)和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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