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创业孵化基地认定办理材料

  创业孵化载体运营机构或者管理单位申请认定创业孵化基地,须向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交以下材料:

  1.《创业孵化基地认定申请表》;

  2. 基地可行性报告(包括基地建设基本情况、运营情况、发展规划、管理制度、经济和社会效益分析);

  3.法定代表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核验后退回);

  4.基地专职管理人员名单及劳动合同;

  5.房地产证明或租赁合同;

  6.创业服务活动计划 ;

  7.人社部门审核存疑时需提交的其他佐证材料,如与入驻基地创业企业(团队)签订合同(协议)。

  各县(市、区)、开发区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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