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孵化企业补贴办理材料
孵化企业创业补贴办理材料:
1.《孵化企业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
2.体现企业正常运营满1年的材料(如社保缴纳凭证、发放工资的银行流水或劳务报酬凭证等);
3.体现依法缴纳社保的凭证;
4.人社部门审核存疑时需提交的其他佐证材料;
5.基地组织孵化企业在每季度结束后的次月申请各项补贴,逾期未申请补贴的,人社部门可不予受理。
孵化企业带动就业补贴办理材料:
1.《孵化企业新吸纳人员一次性带动就业补贴申请表》;
2.《创业孵化基地企业入驻申请表》;
3.《孵化企业新吸纳就业人员名册》;
4.孵化企业为新吸纳人员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证明;
5.新吸纳就业人员不少于6个月的银行工资流水;
6.人社部门审核存疑时需提交的其他佐证材料;
7.基地组织孵化企业在每季度结束后的次月申请各项补贴,逾期未申请补贴的,人社部门可不予受理。
孵化基地补贴办理材料:
1.《孵化企业场地、水电和物业补贴申请表》;
2.《创业孵化基地企业入驻申请表》;
3.与基地签订的场地租用合同;
4.基地开具收取孵化企业场地租金、水电和物业费用的发票(收据);
5.人社部门审核存疑时需提交的其他佐证材料;
6.基地组织孵化企业在每季度结束后的次月申请各项补贴,逾期未申请补贴的,人社部门可不予受理。